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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浙江省老龄办发布《2023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1339.40万,占总人口的26.17%,较上年同期增加74.95万人、增长5.93%。


人口老龄化是浙江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省情,但《公报》也释放出多个积极信号。面对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现实问题,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力守护最美“夕阳红”。


两个关键指标,看浙江养老领域改革

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人才的主体。近年来,养老护理员的紧缺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浙江“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共有35个,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是其中之一。

《公报》显示,2023年,我省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31万人,几乎较2022年翻了一番,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从2022年末的22.7人增长至23.96人,离我省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25人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扩容,离不开政策的支撑。针对过去养老护理员普遍面临上升通道不畅、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全省各地积极完善养老护理员激励机制,实施入职奖补,推动落实岗位津贴,并组织各类技能大赛,努力使养老护理员成为人人尊重、青年向往的职业。

另一个涨幅喜人的数据,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扩面。

长护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即“重度失能老人”。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多照护服务的同时,也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因此,业界也有“一份长护险挽救一个家庭”的说法。

2016年,浙江试点推出长护险,让更多失能老人能够享受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照护。这几年来,长护险参保对象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末,我省参保人数已达1878万人。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明确今年新增参保人数2000万人以上。今年春节前,浙江又为全省失能老人送上了一份暖心支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按照国家部署普遍建立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


两个新变化,破题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公报》中,一些数据首次出现,也体现了我省老年人需求的变化。

随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涵盖养老、养生、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诸多业态的康养产业正蓬勃发展。《公报》中,也首次提及“康养行业领军企业(机构)”。

康养产业,不仅包括“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也包括“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2023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上,海内外百余家企业参展,海量世界前沿适老产品与服务模式亮相。会上,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联合评选出44家2023年康养行业领军企业(机构),引导他们在康养服务、智慧养老、老年用品三大类上发挥示范作用,引领银发经济产业创新和能级提升。

满足更多高龄老人的多样化需求,政府的任务应当是“有为”——更多从政策上引导、资源上助力、监管上保障,花大力气激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将剩下的留给市场,让老百姓自主选择优质的养老服务。

同样是在去年,浙江启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截至去年末,我省已有16个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转型为国企,建立更灵活的运行机制,提供更丰富的专业服务。

另一个变化,体现在老年教育资源上。《公报》显示,浙江有各类老年教育机构12847所。我省老干部工作、民政、教育等部门均有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比如老年大学、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等,各地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参差不齐,老年人想享受优质普惠的老年教育资源还存在很多不便。

为解决这些问题,浙江创新开展教育资源整合,省委老干部局、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单位统筹推进全省老年教育资源普惠共享,着力打造普惠式的“15分钟老年教育学习圈”,资源供给进一步优化。


老年友好型社会,未来还有更多期待

翻阅《公报》,还有不少让人安心的数据。

年龄愈长,对健康也愈发关注。《公报》显示,我省老年健康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占比达99.61%;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417家,比上年增加38家。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切实获得免费健康服务项目,2022年以来,我省施行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截至2023年末,全省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人免费体检人数达638.53万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203.36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达609.47万人。

对很多老人来说,即便是一些微小的改造,也能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过去一年,全省新建成1402个“一老一小”服务场景,新增2013台加装电梯,361个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2151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为托起浙江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省民政厅正从“医食住行”四方面入手,将更多优享服务送到老人家门口。

比如“医”,我省正试点建设一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舟山市定海区引进了认知“数字疗法”,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为老年认知障碍的早期筛查和干预提供更加便捷和精准的手段,有助于提高老年人大脑认知水平,延缓认知功能下降的进程。

再如“食”,在我省的山区海岛农村地区,养老成本高、投入大,提供优质的助餐服务仍面临一定困难。针对不少老人“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的刚性就餐需求,今年,我省将因地制宜再建2500个助餐点,努力让有需求的老年人暖胃更暖心。

老龄化加深带来的新情况需要解决,既等不得,也急不得。就像十个指头弹琴,但不能十个指头平均用力,要有重点、有节奏,相互配合和贯通,才能奏响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动听旋律。


2023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


2023年,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老龄和养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建统领,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加快建设“老有康养”优享工程,在共同富裕和省域现代化“两个先行”中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老龄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统计资料显示,全省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不断优化,健康支撑稳步升级,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老年友好环境明显改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1.老年人口总量。按户籍人口统计,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39.40万人,占总人口的26.17%,比上年同期增加74.95万人,同比增长5.93%(详见附件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76.06万人,占总人口的19.06%,比上年同期增加30.74万人,同比增长3.25%。按常住人口统计,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424.0万人,占总人口的21.48%,比上年同期增加95.0万人,同比增长7.15%。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1021.0万人,占总人口的15.41%,比上年同期增加40.0万人,同比增长4.08%。总体来看,全省户籍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出4.69个百分点。
2.人口老龄化发展状况。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我省老年人口持续增长。从2010年末到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从789.03万人增长到1339.40万人,净增550.3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从16.60%提高到26.17%,平均每年增长0.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从532.60万人增长到976.06万人,净增443.4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从11.21%提高到19.06%,平均每年增长0.60个百分点(详见图1、图2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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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0-2023年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总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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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0-2023年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总人口比重
3.各市人口老龄化状况。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等5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均达到28%以上。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3位的是舟山市、绍兴市和湖州市,老年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34.45%、30.31%和30.01%。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温州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2.03%(详见附件1)。
4.老年人口抚养比。按16-59岁劳动年龄常住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计算,全省老年抚养比为33.02%,比上年同期提高2.40个百分点;按16-64岁劳动年龄常住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计算,老年抚养比为21.65%,比上年同期提高0.73个百分点。

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一)社会保障体系。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数达到915.1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为564.3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人均月低保标准为1149元。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提高到60元,全年共累计发放14.26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上升至1878万人,基金支出6.87亿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养老机构总数为1645家(注册登记),床位总数23.84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861家,床位10.87万张,占总床位数的45.60%;护理型床位共13.36万张,占比达56.04%,认知障碍专区床位新增1.01万张,累计建成2.08万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724个,覆盖率达53%。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全省助餐配送餐站点1.06万个。全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31万人,在职持证养老护理员达3.21万人,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3.96人,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员2.01万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护理员1.20万人(详见附件3)。组织参加第二届浙江技能大赛,各设区市各选拔出3名以上、共36名养老护理员参赛,以赛代训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
从2021年开始,组织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五个市结对支援舟山15个偏远海岛,每个岛派驻2名支老人员开展支老服务,3年共派驻257人次,有效提升海岛养老服务水平。组织杭州、宁波等地的10个县(市、区)民政局、物产中大等10家企业,结对遂昌县王村口等丽水市10个红色康养乡镇,打造浙江特色的山海协作共建共享样板。
(三)健康支撑体系。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259家(不含分支机构),其中设置老年医学科的258家、占比99.61%。全省有康复医院87家,康复医疗机构19家,护理院132家,护理站79家。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5张以上。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417家,比上年增加38家,其中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养设医)270家、机构床位总数10.10万张;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医设养)147家,机构床位总数3.28万张(详见附件4)。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1674对,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签订合作协议1.50万对。
全年全省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638.53万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203.36万人,完成50-74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210万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609.47万人,服务率达68.31%。
(四)老龄产业发展。举办“共富先行 浙里康养”为主题的“2023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评选出44家年度康养行业领军企业(机构)。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16个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启动转型为国企,一批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入住轮候制度。2家企业、4个街道(乡镇)、1个县(市、区)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名单;前三批试点复核通过名单中,共有6家企业、18个街道(乡镇)、4个县(市、区),总数居全国前列。新增22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累计评选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批共97家,其中4家单位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五)老年友好环境。建成1402个“一老一小”服务场景,累计达1910个。加装电梯新增2013台,累计完成9061台。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123个,累计创建687个。48个社区(村)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累计创建144个。2151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达97.20%。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545件,办理减免收费公证4093件。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全省共开展助老为老志愿服务活动7.84万场次。各类老年教育机构12847所,其中老年大学343所、老年学校(分校)1410所、老年学堂11094所。举办浙江省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设置20个项目,共有23个代表团、2678名老年体育爱好者参与。老年体协2.78万个,有会员369.72万人(详见附件5)。
附件:1.浙江省2023年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情况
2.浙江省2010―2023年户籍老年人口增长情况
3.浙江省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4.浙江省2023年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情况
5.浙江省2023年老年教育体育事业基本情况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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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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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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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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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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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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